Visual Elements
視覺元素
Visual Elements
視覺元素

Elements
Line
線條
Line
線條

點、線、面是構成畫面的三個基本的元素。點的匯聚和移動可以形成不同的線條;而線條的匯聚和移動便形成不同形狀的面。
「點」是一切造形最基本的元素,是圖像中最細小的成份。(圖一)
(圖一)
「線」是「點」移動所經過的軌跡。線的表達有很種;直、曲、長、短、闊、窄、輕、重等分別,給觀者以力量、速度、連續、流暢、移動、纖巧、厚重、彈力等觀感。(圖二)
「面」的邊緣是以「線」為界限,「面」與「面」交接的地方也是線。當很多線條往同一方向不斷重複,並緊貼在一起,會形成一幅有面積的面。(圖三)
*線的寬窄雖然可以有不同的變化,但太寬很容易被視為面。
*如果線的長度不夠,就會失去線的特性而變成點。
*將線切成許多段,形成虛線,也可能會產生「點」的效果。


(圖二) (圖三)
Colour
色彩
Colour
色彩
色環 ( Colour Wheel )
紅、黃、藍三色稱為「三原色」(Primary Colour),因它們是無法由其他色彩混合出來,不過卻能混調出其他不同的色彩。由兩個原色調出的另一顏色稱為「二次色」 (Secondary Colour) ,而原色與二次色混調後,出現的顏色為「三次色」 (Tertiary Colour) 。在色彩的理論中,色相、明度 與彩度被視為色彩的三個要素。
色相 (Hue)是顏色的名稱。
明度 (Value)又稱亮度,指顏色的光亮程度。顏色愈近白色,明度愈高;愈近黑色,明度愈低。
彩度(Intensity) 又稱純度,是色彩的鮮艷程度。顏色純度越高,彩度越高。



Space
空間
Space
空間
空間是環繞我們四周的範圍,探討的是實(Positive Space)與虛(Negative Space)的關係。空間可分為二維空間 (2D) 和三維空間 (3D)。平面空間是一具面積的空間,而立體空間是一具有體積的空間。
在平面的繪畫空間裡,如果想表現畫面的深遠感,一般採用以下的方式:
1. 重疊 (overlapping):將形狀重疊在另一形狀上,形成前後的距離感。
2.焦點 (focus):以對焦的原理,凡是焦點的物體表現清晰和詳細,焦點外的物體表現較模糊和簡略。
3.強度與明度 (intensity and value):將遠處的物體使用低強度與較明亮的顏色,以區分遠近的距離感。
4.線性透視 (linear perspective):運用透視傾斜的線條,使物體逐漸向遠處聚集或變小。
5.配置 (placement):將物體放置的高低來區分其遠近,近景物體畫在較低處,遠景物體則畫於較高處。
6.大小 (size):已近景的物體大,遠景的物體小來區分距離的差異。


Shape
形狀
Shape
形狀
形狀具有長度、寬度而無厚度;因此屬於二度空間,是平面的;形狀有一定範圍,被輪廓或界線所包圍。
形狀包括「幾何形狀」和「不規則形狀」。
幾何形狀
1簡潔,如正方形、圓形、三角形、長方形、橢圓形等。
不規則形狀
一般是自然形成的或是徒手畫成的,輪廓弧線呈現自由形式的形狀。
Form
形體
Form
形體




「形體」形體具有深度,是屬於三度空間的。凡生活中,手可以觸碰到的實體,具有體積的都屬於形體的範疇,形體亦分為「幾何形體」和「自然形體」兩種。
1. 自然形體:自然形成的形體,如樹葉、珊瑚、貝殼等
2.幾何形體:包括錐體、立方體、圓柱體、球體、自由曲面立體(如酒瓶、花瓶)等
Texture
質感
Texture
質感
「質感」可稱為「質地」或「肌理」,分為觸覺質感及視覺質感,從材料本身的色彩、光澤、紋理、粗細、厚薄、透明度等展現出來的實體感覺。
